
我们结婚两年多了,如今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最近这段时间,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了,总是拿性格不合当理由跟我提出离婚,一开始我还哄着她,想了解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随着时间加上她这样无理取闹的次数一多,我也不耐烦了,也同意了离婚。
但问题是我们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目前我的情况是有工作,但收入不是很稳定,不过我家里经济条件不错,我的父母生活是衣食无忧的,家里氛围也很融洽。她是在外地一家企业工作,收入一般,而且她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
对了,年前,我还发现我们结婚的一年中,她还和之前已经分手的男朋友暧昧不清,这些我都有证据。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仲裁的时候会把孩子判给我吗?
挚心咨询师回复:
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如果父母未达成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您妻子和情人暧昧并不影响她争取孩子抚养权,因此建议您最好与妻子协商决定。当然,我们在这也是劝和不劝分,所以不妨您再找您妻子好好沟通一下,看看你们的婚姻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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