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妻子结婚一年多,现如今有个五岁大的孩子。前阵子,她以性格不合为由向我提出了离婚。我也同意了,但问题是我们都想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现在情况是,我自身没有稳定的工作,但是她有。可是她出身在单亲家庭,而我父母感情很好,经济基础也不错。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结婚至今,我发现她还在和前男友纠缠不清,这些我都有证据,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把孩子判给我吗?
挚心咨询师回复:
根据你所说的来看,你们夫妻二人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未达成协议的。那么,就这样的情况,一般是会做如下安排: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女方生活。但如果女方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条件,另作安排。两周岁到十周岁以内的孩子,要视双方条件,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一旦满十周岁,法院就会听取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更愿意随哪一方生活。
其次,你爱人与前任纠缠不清,这并不影响她与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所以我个人建议你还是最好与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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