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俩是经过第三方介绍认识的,今年三月份结的婚。当时,介绍人特别夸她,于是我们也按照我们那边的习俗给了她们家很多彩礼,而且也答应了丈母娘的要求,多给了五万买车。
可是等我们真的结婚了,我发现根本就没有介绍人说的那么好,总体感觉就是这个人比较不顾家,也很没上进心,好吃懒做。而且婚前她说自己还是完整的,可是婚后我看她那么漂亮怎么可能以前没有谈过恋爱,而且也根本不是完整的了。
我现在想到这些就来气,有种被人欺骗的感觉,现在只想赶紧跟她离婚。但是我们这样离婚我能把彩礼钱拿回来吗?还是说有什么别的办法?
挚心咨询师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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