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丈夫结婚前他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是他付的首付,我们结婚前就商量好婚后一起还贷,所以共同还了一年后,于第二年办理了房产证。但是后来我们两个由于家庭的原因,矛盾激化,而且给双方都带来了痛苦,所以决定今年离婚。那么我想问分割财产的时候,这套房子我是否有份?
挚心咨询师回复: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房子于婚前购置,婚后共同还贷款后才办理的产证,所以这套房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婚姻期间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有增值部分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当初是您丈夫支付的首付,应该从总房款中扣除,作为他婚前的个人财产。
苏ICP备15019803号
Copyright©挚心常州、无锡、苏州、南京直营连锁事务所
联系方式:400-789-1314 邮箱:kf@zhixin.com.cn 传真:0519-8888852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西路吾悦大厦1号楼1206室
挚心情感医院
输入您的电话号码,点击免费通话,您将立即接到我们的来电
客服专线:400-789-1314(08:30至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