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因为他外遇导致夫妻情感破裂,我是铁了心的要离婚,但是他怎么说都不同意,所以我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我现在不清楚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和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挚心咨询师回复: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离婚损害赔偿的区别如下:
首先,两者的性质不同。离婚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依据物权上的共有关系,属物权法范畴。其表现形式为请求平等分割财产的权利。离婚损害赔偿是基于一种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属于债法范畴。是让过错方因其过错行为对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以填补受害人的财产、身体及精神损害。
其次,两者的条件不同。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提起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为无过错,有过错一方实施了《婚姻法》第46条列举的四种情形,存在损害事实、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条件是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有共同财产、离婚事实。
最后,数额不同。在离婚损害赔偿中过错方赔偿给对方的损失,其数额不以夫妻双方的现实财产及期待利益为限,而是以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受害方受损害情况等计算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均等分割与照顾子女、女方与无过错方利益。分割的财产一般只限于夫妻共有的现实财产及法律规定的期待利益。一方分割所得的财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夫妻共有财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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