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结婚八年,一直以来我们的感情都很淡,经过协商我们签了协议离婚,因为从小孩子就跟我亲一些,所以我舍不得孩子,我让孩子归我抚养。可是慢慢的儿子越来越大,长得既不像我也不像我老婆,我一时间起了怀疑。
当初老婆怀孕的时候我刚从外地公办回来,想起当时老婆对我的态度不对劲,我感觉孩子不是我的,就带着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果然不是我儿子。虽然孩子不是我的,但是我对孩子感情深了,我家人也不可能经受得起这种打击。我不知道在孩子亲生父母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还能不能保留我的抚养权。若是我向孩子母亲索赔是否可以?
挚心咨询师回复:
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根据该规定可知,对于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父(母)与继母(继父) 离婚后,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同意继续抚养的,可以考虑由继父或继母同意继续抚养。像这这种情况可参考本条原则取得抚养权。
同时目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小孩由谁抚养,应该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小孩的健康成长更有利。如你所述生父母基本上没有尽到抚养小孩的义务。而小孩随你生活的时间较长,如果改变他的生活环境,对他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继续由你抚养对小孩更有利。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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