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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同居关系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4 15:46:32 | 分享 | 人气:509

前年经过朋友的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男友,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我们觉得彼此都合适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为了节省生活开支同时培养感情我们就住到了一起,钱一直都存在一起,感情也随时间逐步上升。

    但是目前我男友工资越来越高,需要外出应酬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我有点担心时间久了他会另寻新欢,因为我比男友还大三岁,我逼着他跟我结婚,他却说现在什么都没有,我们不适合结婚,还想再奋斗几年。对此我也没办法只能对他更好,管的更严。有几次我忍不住查看他的手机,每次他们公司聚会还是活动我都会以准老婆的身份出场,我也看得出他对此并不开心,但是我真的控制不了自己,近期因为他两次和客户外出谈合作,我跟踪他并且被他发现了,他很生气,说我无理取闹不相信他,我也更加怀疑他的客户是他自己编出来的。

    前段时间男友搬去了公司,我跟他商量希望他不要走,可他还是搬出去了,没多久他就跟我提出分手,我不同意,我一直哭着说会改自己的脾气也答应他给他信任。但是他一定要和我分手,说觉得我们俩性格不合在一起太辛苦了。我现在不能接受我们俩已经分手的结局,我不甘心。而且他还有一张十万元的存折在我这,我希望他能给我分手费,他不同意。老师,我和他同居期间在经济上不分你我,财产应当属于共有的,现在我们分手我有权利分他存折上的十万块吗?

挚心咨询师回复:

    就法律上规定,原则上财产在谁名下就是谁的。你和你男友同居已属于事实婚姻,因此两人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实际上根据民政部发布实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于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虽符合结婚条件但未经过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受法律保护。在各类因同居而产生的纠纷中,如果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因为你和男友之间只存在同居关系,所以各自的私人财物应视为个人的私有财产。

    目前你和你男友已经分开,分手费给不给你是他的权利,至于你不妨总结一下你自己在这段感情中的不足,比如你多疑不自信,多充实自己为以后的感情打下基础。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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