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俩属于一见钟情,所以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我和他订婚期间他为了能够在结婚后让我们拥有一套婚房,花光了所有积蓄买了现在的房子。
两年多过去了,因为我们忙于工作所以一直没有要孩子,每次去公婆那边吃饭,他们都拼命催促着让我们生。耐不住婆婆的苦口婆心,我最终答应要孩子,可是如今大半年过去了还是没有怀上,去医院检查才知道是我不能生育。这个结果犹如一个晴天霹雳,打得我措手不及。面对这个事实我很绝望担忧,婆婆果然开始教唆老公跟我离婚,甚至公然把女人带到家里来跟老公相亲。老公一开始帮着我,渐渐的他变得越来越不耐烦,可能是因为夹在中间实在压力很大吧,那段时间我也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在他身上。
后来我和他的感情越吵越淡,加上婆婆的参和我们的婚姻最终还是走到了终点。我们决定离婚。我的意思是房产两人各分一半,因为房子是在订婚后买的,而且房产证是在结婚后拿到的,但是他说房子是在婚前买的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坚决不同意我的要求。我想问一下,如果到法院起诉的话,我能分到房产的一半吗?
挚心咨询师回复:
房产购买行为实际发生时点与登记结婚时点比对是判断房产归属的关键。
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司法实践经验来看,婚前还是婚后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这个时间点很好判定,其实就是夫妻双方领取结合证的时间点。领取结婚证之前属于婚前,领取结婚证后属于婚后。对于其他的类似订婚、举行婚礼的时间点,因其并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故不予认定。二、“购房”的时间点,即什么时候能够认定为购买房产成功。对于这个时间点的认定,通常会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法律上一般把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认定为“购房”的时间点,因为签订合同最能反映“购房”行为的性质。
另外,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以,你们所住的房屋当属于老公的婚前财产,如果去法院,房子还是会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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