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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fl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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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同居关系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8/17 13:54:12 | 分享 | 人气:504

前两年我经过朋友的介绍认识了现在的男友,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们彼此都觉得挺合适的,于是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为了节省开支我们搬到了一起,开始同居生活。每个月的工资也都是放在一起,不分彼此,就这样我们的感情也逐渐升温。

但随着时间过去,男友的薪水越来越多,应酬也是忙不过来。我开始担心他会不会嫌弃我,而另觅新欢。毕竟我还比他大两岁,我逼他跟我结婚,他却说现在各方面还不稳定,现在结婚不合适。为此,我也没有办法,只能对他更好,看的更紧。后来因为好奇,我经常忍不住去翻看他的手机跟邮箱,他们每次公司活动我都会以未婚妻的身份出场。这一点我也看出了他的不乐意,但我就是控制不住。

最近,因为他外出跟客户谈生意,我跟踪他被发现了,他跟我发了很大的脾气,还说我无理取闹,这让我更加怀疑他所谓的客户就是外面有人了。渐渐地,男友搬去了公司,我求他不要走,他还是搬走了。前段时间他正是跟我提分手,我不同意,我发誓自己一定会改,可是他一定要跟我分手,说我们俩性格不合,在一起实在辛苦。

如今我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结局,但是我真的不甘心,他有一张银行卡在我这,我希望他能付我分手费,他不同意,请问我跟他在同居期间经济上不分你我,财产是否也是属于共有财产,我有权分他的钱吗?

挚心咨询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目前的问题就是同居期间你们获得财产的归属问题。在法律上的认定就是原则上是财产在谁名下,财产就是谁的。你和男友的同居生活,是事实婚姻,因此两人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

而实际上,根据民政部发布实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子1994年2月1日期,没有配偶的男女,虽然符合结婚条件,但未经过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受法律保护。在各类因同居而产生的纠纷中,如果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因为你和男友之间只存在同居关系,所以各自的私人财物应视为个人的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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