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今年打算办理离婚,年后我们在电话中口头协议女儿的抚养权归我,他表示同意,并且协议由他来起草。后来,上周五他把协议书拿给我看的时候,变成了孩子的抚养权归他,并且抚养费一人一半,这与我们当初电话中口头协议的原意完全不同。
既然他这样言而无信,那我肯定不会同意的,所以我就要求他把孩子的抚养权还给于我,可这次他态度非常坚决而且很恶劣,一口否定了我们当初的协议。我想问下,我是否应该上法院诉讼离婚呢?手续该如何办理?
挚心咨询师回复:
首先,我要明确地告诉你,你们之前在电话中的口头协议是无效的。离婚协议有效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给民政局留底一份。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条件,那么也可以选择法院诉讼离婚。
至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是根据父母双方哪一方对孩子的抚养更有利来判断的,所以如果您能证明自己对抚养孩子更有利,那么法院把孩子判给您来抚养的可能性会更大。
苏ICP备15019803号
Copyright©挚心常州、无锡、苏州、南京直营连锁事务所
联系方式:400-789-1314 邮箱:kf@zhixin.com.cn 传真:0519-8888852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西路吾悦大厦1号楼1206室
挚心情感医院
输入您的电话号码,点击免费通话,您将立即接到我们的来电
客服专线:400-789-1314(08:30至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