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们在一次无意中的邂逅认识了很快堕入情网,年底的时候我们步入了婚姻殿堂,就在我最幸福的时候,突然有人在网上公布了我的裸照,一张张照片不堪入目,让我羞愧难当恨不得去死。为此公司辞退了我,居然还有人打匿名电话给我婆婆,让我们家不堪其扰。婆婆恨我毁了他们家的声誉,老公嘴上没说什么,我知道他内心正在经历着怎么样的煎熬。
我在认识老公之前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感情,那时候我很年轻被前男友的甜言蜜语给哄骗了,跟他同居了一年,后来我才知道他好吃懒做,那一年多都是我养着他,看清他的真面目后我跟他分了手,临走时他恶狠狠的说一定会让我身败名裂。没想到他真的付诸了行动。我自杀过一次,我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再活在世上。被老公救了回来,老公说我怎么这么傻,死了解决不了问题,留下他一个人怎么办?我抱着老公痛哭。现在我准备起诉前男友让他删除网络上的照片,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不知道法院是否会支持?
挚心咨询师回复:
故意散播别人的隐私应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法律在名誉权、身体健康权等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此类的案件一般情况下会纳入到“一般人格权”里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般人格权享有保护原则的。你前男友在网络上传播你的裸照行为已经构成侵犯公民隐私权,法院可以判他24小时之内删除网络上的所有照片,并当众通过媒体向你道歉,并付给你因此造成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但通过这件事也提醒了大家,平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要轻易被别人的甜言蜜语而欺骗,更不要轻易拍下这些今后容易留下把柄的照片。一旦发现有人侵犯自己的隐私,要注意收集证据,然后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说话,尽量弥补自己的身体和精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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