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起快十年了,这个时间按我闺蜜的话说简直就是马拉松式爱情。我们俩是高中同学,但是迫于学习压力,我们直到大学才走到一起,之后我还顺势读研了。毕业后我们没多久就同居了,当时我觉得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至于是不是要去结婚登记对于我来说似乎也没那么重要。这一点也可能跟我从小受到的教育有关,对这方面不是太介意。我们在一起,他爸妈也见过我,对我也是很认可,给我感觉是都快把我当半个女儿一样对待了。
前年,他爸病重去世,所以他妈妈就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了,老人家身体不是很好,基本都有我在照顾。去年我有了身孕,所以干脆辞了工作。这一辞职后家里的经济来源就全靠他维持了。可是就在这之后我发现他整个人都变了,甚至看不起我,还说我配不上他,对我几乎不管不顾。现在我们几乎天天吵架,我真的心都死了,想分手,可是我没收入,孩子也还小,我这样可以跟他要求赡养费吗?
挚心咨询师回复:
现如今同居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在法律上,法院认可双方虽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实质上过着婚姻生活的关系。根据“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精神,承认“有实无名”的同居夫妻为“事实上夫妻”,在终止同居关系后对于生活困难的一方,应付给赡养费。
但通过这件事,建议你也反思一下自己。首先,你们在一起没多久同居。同居本身就是把婚姻生活提前,试问你们真的考虑好了吗?其次,你说结婚登记不重要,结婚证不重要。要知道它虽然只是一张纸,但至少有法律保护它,你们的关系在法律上也是被认可的。再者,一个女人在生活上切忌依附在男人身上,不论是经济还是精神独立对于女人来说都非常重要。所以,离婚与否建议你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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