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们俩还没到法定婚龄,只是按照农村的习俗举行了婚礼,之后就同居生活了。后来我们也一直没去民政局补结婚手续,婚后我们也没有要孩子,直到八年前我们收养了一个小姑娘,但是同居后我发现他有些木讷,也不懂跟人交往。如今我还是觉得我们没办法共同生活,虽然他也有尽力在挽留我,但是我真的没法接受这样的生活,不知道法院会不会受理我们这样的离婚。
挚心咨询师回复:
婚姻不是儿戏,很多农村百姓对法律知识有欠缺,甚至还有人认为办酒举行了仪式,办不办结婚证都不重要,但却不知道这样做给自己以后的生活留下了隐患。像您这样的情况是属于无效婚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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