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家中排行老三,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了哥哥们的婚事,家里能借的钱都借了,眼看着我也年龄不小了,是时候娶亲了,我妈为这事也挺犯愁的。我实在不忍心让爸妈操心,就决定做上门女婿,以减轻家里负担。
村上的乡亲们都看我人孝顺老实,就给我介绍了一个城里的姑娘,她是家中的独女,父母都很宝贝她。去年见面过后,双方父母都没意见,就在老家办了婚礼,但没去领证。婚后才体会到上门女婿的难处,他们家一家三口的衣物都是我洗,家务都是我做,更让我不能接受的是他们家简直不把我当人看。
上周,她照常脱了衣服让我去洗,我实在不能忍下去了,就说不去。结果她二话不说就给了我一个巴掌,当时我真的被激怒了,就打了她一顿。谁料这事被她爸妈知道了,她爸妈还让我下跪道歉。我简直再也忍不下去了,跟她家大吵一架后,就收拾东西准备离婚。我不知道像我们这样的情况离婚好办吗?
挚心咨询师回复:
我国民事诉讼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的。因为你和她结婚发生在1994年2月1号以后,所以两人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对于不涉及财产与子女抚养问题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换句话说,你们只办了仪式没领证,那么就只是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因此不需要离婚。只要双方能够处理好财产关系就能直接分开,不过眼下,建议你还是能够跟她们家做好沟通,如果他们也愿意改变对你的态度,你或许可以再跟她试着相处下去,如果他们执意坚持原有的态度,那么建议你处理好钱财问题就收拾东西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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