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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三天两头对我实施家暴,我实在忍无可忍了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5 16:45:46 | 分享 | 人气: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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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结婚三年多,当初是自由恋爱后领证结婚的。这些年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我老公这人脾气很暴躁,尤其是喝酒后,回来就是对我拳脚相加,喝醉了更是不得了。

起初,我觉得可能只是喝醉了,他也不是故意的,既然嫁给他了我也只能忍着点。可结果谁知道到后来这就变成了家常便饭,我是真的怕了他了,为了能避免这样的日子,我还特地跑回娘家求助。岂料他又痛哭流涕的找到我家,声称要接我回去,并当着我父母的面保证以后不会这么对我。可是好景不长,过了一阵子又开始对我家暴。

我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我老公每次都是承认错误并保证不再犯,可是事后就忘得一干二净,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依旧我行我素。现在我想离婚,我该怎么做?

挚心咨询师回复:

你好,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受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影响,逆来顺受、委屈求全。此外,要选择正确的维权手段,切忌“以暴制暴”。其次,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施暴方予以劝阻,对双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如今,你已经看清了这段感情,那么你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可以遭受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并在离婚时获得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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