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是去年国庆前确定的男女朋友关系,那年年后我们就闪婚了,不论是婚礼还是其他都准备的比较匆忙,但我没想到原来他的身体状况这么不好,连基本的夫妻生活都没办法进行下去。
那既然事情到了这一步,我也不可能坐视不管吧,我就让他去医院看医生,看看能不能把病根治。可是他说以前就查过了,医生说治不好。他的这番话让我觉得很崩溃,我实在不能接受无性生活。现在我想离婚,但是不知道我这样的情况,法院会不会批准。
挚心咨询师回复:
我国新婚姻法在修改时,明确了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此义务的内容是夫妻应仅仅与配偶发生性关系,不得有婚外性行为。因此说夫妻性关系不协调可以构成法律上的离婚理由。
其次,丈夫性无能也就不能履行夫妻义务,多数情况是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只需要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协商一致进行约定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离婚了。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也就只能起诉离婚了,女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以“调和不调理”,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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