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外还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公公的名字,可在结婚后公公把房子给了老公,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写了一张字据,上面是老公的名字。这房子我有权力分到吗?
挚心律师分析:
您想告他重婚罪是可以的,但是你需要足够的证据才可以。所以你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要收集他们的证据。您就是婚姻的受害方,您的丈夫是婚姻的过错方,法律肯定会站在您这边,给您予以补偿。建议你们先沟通协议离婚,如果你老公不同意,在起诉到法庭离婚。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方面的问题,要按照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关于房产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根据第三条规定,房子只是您丈夫的父亲赠与给您丈夫一个人的,所以您没有分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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